| 索 引 号: | CJZ024/2017-000028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19 |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7〕8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7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市)水利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进我州生产建设项目涉水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涉水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5月21日—5月26日。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情况
1、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设计的编制和审批情况;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4、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情况
1、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审批情况;
2、水资源论证批复的落实情况,包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情况,取水、退(排)水方案,取水口、退(排)水口设置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请你局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准备汇报材料、相关审批文件及监测、监理等资料,做好被检查的准备工作。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印发监督检查意见,对违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开展整改后督查工作,对存在问题严重且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严肃查处。
四、检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华东 州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许岁明 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庆东 州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队长
郭岩虎 州重点水利工程建管中心督查安检科长
董德宝 州重点水利工程建管中心水保科高工
周舒宏 州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高级技师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与各项目单位对接,将通知转发至各项目单位,请各项目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及变更等手续履行情况、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水土保持补偿费上交情况以及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情况。
(二)、各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分别做专项汇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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