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4/2017-000051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24 |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7〕2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做好在建(续建)重点水利工程 春季施工及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市)水利局:
2017年2月20日,州防汛抗旱办公室与州气象局、昌吉水文勘测局就去冬今春气温、降水、水情实况及后期气象、水情进行了预测分析会商,对2017年春季防汛抗旱安全形势进行了研判:今年冬季各地降水、河流来水较历年同期偏多,尤其2月19日-20日的强降雪导致我州各地积雪总量较历年明显偏多,春季若遇气温骤升、降水叠加天气过程,局部地区产生较大量级融雪型洪水的可能性较大,春季防汛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目前,随着天气转暖,全州在建(续建)重点水利工程将陆续开工(复工),鉴于春季防汛安全形势,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为有效防范春季洪水可能造成的损失,现就全州在建(续建)重点水利工程春季施工及安全度汛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各县市水利局务必将此通知精神传达至各项目法人单位,并督促项目法人单位抓好落实。
一、严格执行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各县市要将在建(续建)重点水利工程春季安全度汛工作同安全生产管理紧密结合,突出行业监管责任和项目法人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与参建各方签订安全度汛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度汛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及相关责任。
二、及早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在建(续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根据工程实际组织制定、完善度汛预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管理权限报州、县市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要全面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切实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风险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关参建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把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汛情、险情通报和应急处置。在建(续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强化汛期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结合安保维稳要求,完善安全监测、视频监控、预警预报等设备设施,畅通与县市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通道,协助做好工程上下游影响区域内的度汛措施和群众转移避险方案。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州、县市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有效实施应急处置,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
四、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建(续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组织对工地、宿营区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度汛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于排查发现的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隐患,要加强监测、提前预警,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危险区域,汛期一律停止施工。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要密切关注雨雪天气对施工围堰、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洞室等重点部位的不利影响,及早进行防范,出现险情或事故征兆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转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项目主管部门汛前要对在建(续建)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全面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项目法人要组织参建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和开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尤其是高边坡、隧洞、围堰、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起重机械、运输车辆、吊机等安全和养护情况;各主要参建单位要认真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保证各岗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实行闭环管理,制定问题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责任、时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切实消除隐患,保证工程安全。
各县市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提早部署、充分准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在建重点水利工程春季施工及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技术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场检查、指导和服务,对于非重点在建(续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上述要求督促落实。
附件:昌吉州在建(续建)重点水利项目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7年2月24日
昌吉州在建(续建)重点水利项目名单
玛纳斯县石建房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呼图壁县齐古水库工程
呼图壁县红山下水库工程
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工程
吉木萨尔县小龙口水库工程
奇台县碧流河水库工程
奇台县白杨河水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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