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26/2016-000117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20 |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6〕9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对水资源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 ||
各县(市)水利局、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昌吉州水利局、水资源管理中心计划对各县市、园区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
1、昌吉州2016年制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乡镇、村组水量及二、三产业机电井数量、水量分配情况进行调研。
2、按照昌吉州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检查各县市、园区取水许可台账录入和取水许可证换发情况。
3、按照【2016】65号文《关于下达昌吉州2016年灌溉更新井控制指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园区更新井指标落实情况。
4、各县市、园区关于落实昌吉州“井电双控”管理工作取水用电告知单发放及计量设施更新改造安装、运行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5、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制度落实情况;2015年地下水监测年报资料整编工作完成情况;已建成自动化监测井运行情况;2016年自动化监测井任务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定于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进行,共5天,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先听取工作汇报、后核实相关档案资料和实地查看现场的方式进行。
1、座谈汇报。要求各县市针对专项检查内容进行汇报。
2、内业资料检查。取水许可台账档案资料建设情况。
3、实地查看。地下水水位监测检查核实,对人工、自动化监测点进行抽测,重点抽测2015年安装的自动化监测点和运行不正常、数据误差大的监测点。同时对2016年度各县市、园区单井水量测算的准确性进行抽查。
附件:检查组人员:
邓 军 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总工
丁 菲 昌吉州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办主任
赵冬莉 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水资源监测科
武 刚 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水资源管理科
柴敬礼 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水资源管理科
联系人:
丁 菲 电话:0994-2342860
武 刚 电话:0994-2335634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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