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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昌吉州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3 18:56:4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6/2016-000013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6-02-23
文  号: 昌州水党组字〔2016〕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调整昌吉州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昌吉州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杨有曾 州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 平 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英明 州水利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阚兴华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桥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玉军 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站(局)长

彭彦武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处长

曾 伦 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副站(局)长

成 员:冯 莉 州水利局规划计划科科长

梁建中 州水利局农牧水利科科长

孙艺珲 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科长

徐保海 州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王庆东 州水利局水政渔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丁 菲 州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办负责人

马 彬 州水利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 建 木垒县水利局局长

时念龄 奇台县水利局局长

朱文武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局长

陆 军 阜康市水利局局长

王 忠 昌吉市水利局局长

付学军 呼图壁县水利局局长

张洁亮 玛纳斯县水利局局长

马福春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局长

杨冬林 准东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在州水利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水利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曾伦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