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26/2016-000010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6-01-08 |
文 号: | 昌州水函字〔2016〕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疆的新要求,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等弊端,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中的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全国普法办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决定自2016年起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和奖惩的参考依据。现将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关于转发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适应大数据、互联网+的社会发展环境,创新普法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普法成本,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局纪检组、普法办、行政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工作人员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和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对年终学分没有达到要求不能参加无纸化考试和未参加无纸化考试而影响全局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的人员扣发本年度绩效奖1000元,所在科室不得评优。
按照要求,所有在编人员都要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各科室及重建处驻村和下社区人员请科室及重建处负责人通知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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