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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4 18:39:0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7-000020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02-14
文  号: 昌州水字〔2017〕1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昌吉州党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昌州党办传【2017】15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部署再强化的通知》(新水办明电〔2017〕14号)精神,深刻汲取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宜化有限公司发生闪爆事故的惨痛教训,2017年2月13日上午,昌吉州水利局党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当前新疆工作总目标的要求,对近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将水利行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同安防、安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水利管理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责任、制度、措施和资金保障落实到位。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水利局要立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重点对辖区内水库运行和度汛安全、水源地(水厂)安全、在建(续建)水利工程施工准备和应急值守安全、水产品及休闲渔业场所安全管理、水质化验室及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能够在县级职责范围内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需要上级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或和建议及时上报。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州水利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应按照《昌吉州水利行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分解暂行规定》(昌州水字【2014】277号)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及时向州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材料。

州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采取暗访的形式,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辖区范围内的水库、水厂、在建(续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内容

(一)水库运行和春季度汛

1、责任制落实情况:查看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等责任落实情况,各级水库管理单位(包括已经将小型水库等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移交到的乡镇,并办理“两证一书”的)机构、人员落实情况;各级水库管理单位相关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值班值守情况:主要查看是否制定维稳表、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是否在岗、值班记录是否详实,外来人员是否如实登记。

3、技防、物防设施:查看是否布设一定的技防、物防设施,是否安装硬隔离或防冲撞设施、现有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调度规程执行情况:年度调度运行规程完善、执行情况或者2017年度调度运行工作计划。

5、日常巡视检查情况:是否按照水库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和“111843”工作制度开展巡视检查,记录是否详实。

6、《关于切实加强呼图壁县12.8地震震后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和水库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昌州水字[2017]12号)文件执行落实情况。

7、年度应急预案完善情况或者应急预案完善工作计划。

(二)水源地(水厂)

1、水厂水源地安全防护情况。

2、水厂水源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物防措施落实情况。

4、值班人员到位及值班记录情况。

5、水厂水源地应急预案修编情况。

(三)在建(续建)重点水利工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法人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2、值班值守情况:主要查看是否制定维稳表、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是否在岗、值班记录是否详实,外来人员是否如实登记。

3、技防、物防设施:查看是否布设一定的技防、物防设施,是否安装硬隔离或防冲撞设施、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期度汛预案制定、审批和执行情况。

5、开工(复工)前安全生产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情况。

(四)其他重点领域

由相关责任单位、科室结合业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媒介,广泛进行水利安全宣传提示,大力宣传水利工程施工、消防、水上旅游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防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违规违章指挥、操作所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要严格落实“一级响应常态化”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始终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严抓严管,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上报及时、畅通、准确,反应迅速,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事故。要注意收集水利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图片影像等资料,并分类整理归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