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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昌吉州水利系统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4 15:45: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6/2015-000176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5-07-24
文  号: 昌州水字〔2015〕12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调整昌吉州水利系统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考虑,切实纠正和解决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水利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全面落实纠风各项任务,因干部人事调整,现就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杨有曾 (州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 平 (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刘英明 (州水利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

陈玉军 (州水利管理总站局长)

彭彦武(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处长)

张成宝(州水利技术推广站支部书记)

吴建设(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建设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英明(兼)

副 主 任:马彬

工 作 人员:王成、郑玉军、李国红、樊荣、刘颖红

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负责纠风工作各项任务完成,对直属各单位水利纠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