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26/2015-000079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5-06-01 |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5〕8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做好迎接《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现场评估》的通知 | ||
呼图壁县、阜康市、吉木萨尔县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的通知》(水农【2014】27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水利部农水司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对我州通过材料审查的3个县(市)进行现场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呼图壁县、阜康市、吉木萨尔县。
二、参加人员:
评估组人员:
组长:黄兴法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成员 黎耀军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
李淑芹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
昌吉州水利局陪同人员
汪建国 昌吉州水利局副局长
梁建忠 昌吉州水利局农水科科长
三、日程安排
6月2日从乌市机场前往昌吉州午餐、午餐后前往呼图壁县召开座谈会,晚住呼图壁。
6月3日评估呼图壁县,晚住阜康市。
6月4日评估阜康市,晚住吉木萨尔县。
6月5日评估吉木萨尔县,晚住吉木萨尔县。
6月6日早餐后返回乌市。
四、 评估的方式及主要内容
1、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市)有关部门关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的情况汇报,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2、对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上报材料审查的疑问逐一进行对照核实。
3、考察工程现场,每个县(市)由评估小组随机选取2-3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详细考察灌溉用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合理,计量控制设施是否完备,随机抽查部门农民用水户是否根据灌溉制度进行灌溉,工程确权颁证及管护主体、责任、经费落实情况等。
4、考察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每个县(市)由评估小组随机分别选取2-3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所在的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员的建设情况、发挥作用等。了解灌溉排水、设备维修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情况。
5、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对照《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评估赋分表(试行)》,再次进行打分考评。
五、有关要求
1、请3个县(市)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书面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评估小组顺利完成评估工作。
2、按照《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评估办法(试行)》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评估报告提纲所设置的内容,对应提供佐证材料原件。涉及关键数据,要提供数据的出处和计算方法。
六、联系方式
昌吉州水利局 梁建忠:手机 13579630222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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