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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井电双控”农业灌溉单井用水用电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2 11:07:5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6/2015-000225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5-01-22
文  号: 昌州水字[2015]1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下达“井电双控”农业灌溉单井用水用电指标的通知
 

昌吉市水利局、(商务)经信委: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资源[2014]360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444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控制昌吉市地下水开采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州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你市测算申报的2015年农业灌溉单井水量、电量指标进行了审定,确定你市农业灌溉“井电双控”指标分别为地下水农业灌溉计划用水量25266m3、计划用电量16132kW.h(具体指标见附表),请严格执行落实,并制定落实指标的风险预案,加大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

二、你市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确定下达的“井电双控”指标,扎实做好2015年度取用地下水供电协议前期工作,于310日前完成协议的签订。

三、市水利局、(商务)经信委、电业局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取用地下水供电协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并将执行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州水利局、(商务)经信委。

  附件:12015年昌吉市实施“井电双控”农业灌溉机井水量、电量指标测算汇总表

2、昌吉州昌吉市实施机电井“井电双控”管理办法农业灌溉井水量、电量测算统计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