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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水利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3 18:26:3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7-000116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07-03
文  号: 昌州水党组字〔2017〕2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州水利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昌吉州水利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昌吉州水利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党组

2017年7月3日

附件:

昌吉州水利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

今年7月,是自治州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印发<自治州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17]7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月的主题“聚焦总目标,严明政治纪律,锻造优良作风”,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不断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以月促年,把教育月活动成果转化为争当“四个合格”党员的自觉性,转化为践行“学转促”专项活动的主动性,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具体安排

(一)召开动员大会。7月5日,以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谢平同志讲专题廉政党课的形式启动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会,并对教育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开展廉政专题学习讨论。7月5日-31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转促”专项活动,通过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内容如下:《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王岐山书记的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自治州党委书记在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学转促”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等;《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广泛运用网站、水利信息快报、微博、微信等载体,拓宽学习的覆盖面,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三)开展警示教育。7月5日-2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启示录》;组织党员干部到昌吉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昌吉州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区、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四气”、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观看活生生的案例,以案说纪、以案促廉,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积极参与主题演讲比赛活动。7月5日-31日,积极组织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参与自治州“全面从严治党 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演讲比赛活动。

(五)开展党员干部传承好家风、家庭助廉活动。7月5日-31日,组织水利系统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传承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陈云、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家风、家教、家规,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重视家族教育,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家教;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廉政文化进机关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

(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无纸化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活动。7月5日-1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平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答题活动一次。教育月期间未参与答题的,将被扣除300积分,计入个人学法档案,并在干部管理部门备案。

(七)主要领导讲专题廉政党课。7月15日-20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转、促”专项活动和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的主题,由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赵贤东同志讲专题廉政党课。

(八)参与纪律知识答题活动。7月5日-31日,定期、不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纪律知识微考堂”党章党规党纪网络答题活动,营造人人参与、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各科室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州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带头参与教育月的各项活动,确保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把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与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转促”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场硬仗”、打赢“一场人民战争”结合起来,做到教育月活动与水利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展情况和重要成果的宣传,充分运用网站、水利信息快报、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的数量和频次,为教育月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认真总结开展教育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州水利局办公室。

(四)狠抓督促落实。教育月期间,州水利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对局直属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