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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度地下水动态监测年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7 10:32:4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6/2015-000132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5-01-07
文  号: 昌州水字〔2015〕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报送2014年度地下水动态监测年报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

根据《昌吉州地下水监测工作细则》和昌吉州水利局2015年工作计划,各县市应在2015年3月1日前完成本县市《2014年度地下水动态监测年报》的编制工作,年报中要对2014年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和汇总,并对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前自治州落实“三条红线”,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提出2015年地下水监测工作意见、建议。望各县(市)、园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2014年度地下水动态监测年报》编制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年报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要认真总结2014年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情况,按照《昌吉州地下水监测工作细则》中对文字报告、附表、附图的要求进行编制,不得随意删减。要求内容齐全,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计算结果准确无误。

二、州水科所负责全州地下水动态监测年报编制的技术指导,并对年报进行审查。年报编制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州水科所联系。州水利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水利“天山杯”水资源管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各县市务必在2月10日前将本县市《2014年度地下水动态监测年报》(电子版)报送至州水科所审查,验收合格后,于3月1日前上报文字报告4份,大图1份。

另:考虑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只进行了两年,未能满足编制年报的条件,故要求其参考《昌吉州地下水监测工作细则》,编制园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汇报。

联系人:赵冬莉 电话:2335634

丁 菲 电话:2347686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