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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3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6-09-02 13:22:07 来源: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魏公旺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31号《关于推进公共交通国有化改革筑牢民生服务保障根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昌吉州现有公交企业7家,公交线路109条,营运公交车辆587辆(新能源车辆372辆),员工700余人,月均客运量500余万人次,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办理优惠乘车卡证14万余张,其中:昌吉市和木垒县公交公司为纯民营企业,其他县市均有国有股份占比。

针对您提的《关于推进公共交通国有化改革筑牢民生服务保障根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全力协调推进。一是精准落实补贴政策,切实缓解企业运营压力。严格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政策,对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精准对接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对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10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规范补贴申请、审核、拨付流程,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持续落实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结合公交车营运情况,及时审核并拨付补贴资金,有效对冲燃运营成本压力。二是强化财政保障力度,健全长效补贴机制。督促各县(市)提高思想认识,将公共交通财政保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保障公交企业人员薪酬、车辆维护、线路运营等日常支出,切实守住民生服务底线。统筹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奖励(昌吉市300万元每年)等资源,支持客运场站基础设施等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持续稳定供给。三是稳妥推进调研论证,有序开展国有化改革。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民生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公交国有化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交行业现状调研、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全面梳理当前公交运营模式、股权结构、职工情况等核心信息,科学论证国有化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逐步实现公共交通资源优化配置,牢公共交通民生保障根基。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持续优化政策举措,强化工作落实,密切跟踪公交国有化改革推进情况,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水平。

感谢您对昌吉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提出更多宝贵建议和意见。

 



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李文讯           电话:1999038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