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搜本站
搜索
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部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8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5-08-11 12:45:22 来源: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部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
类别
处罚内容处罚机关处罚决定
日期
公示截止日期

新昌州交执运政[2025]0008号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自然人 2025年 06月 25日 19时 32分,准东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联合准东公安分局在五彩湾 S11收费站检查时发现:刘永柱驾驶新 B350PE号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装载五名乘客。经调查,五名乘客在昌吉市域内拉运,准备送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并和乘客约定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后每位乘客向刘永柱支付 120元费用。已有一名乘客支付车费,共计 120元。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所有人刘福兰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存在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减轻行政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第3条罚款罚款捌仟元整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8月11日2026.08.10






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工作地点: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6楼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李瑒

联系方式:0994-233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