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部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7月22日)
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部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 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 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
新昌州交执运政[2025]0009号 |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 自然人 | 2025年 06月 30日 21时 10分,准东交通运输执法队联合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在五彩湾收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摆玲驾驶新A769XN小型轿车装载四名乘客。经调查,四名乘客均是通过吉木萨尔县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新 BT2725号出租车驾驶员张泽光转运给摆玲驾驶的新A769XN小型轿车的。张泽光知道摆玲要驾车从乌市去往五彩湾,故在米东区将四名乘客转运至摆玲驾驶的新A769XN小型轿车上,摆玲也驾驶新 A769XN小型轿车将四名乘客从乌市米东区拉运至准东五彩湾新城,并收取其中一名乘客 120元车费。 新A769XN小型轿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所有人摆强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减轻行政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第3条 | 罚款 | 罚款捌仟元整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7月22日 | 2026.07.21 |
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工作地点: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6楼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李瑒
联系方式:0994-2339288
上一篇: 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