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宣布失效文件的决定,按照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政策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交通运输市场营商环境,提高政策文件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系统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决定废止《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等2件政策文件,现予以公告。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5日
(联系人:邹思红 0994-8169811)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废止政策文件目录表 (2025年度)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理 由 |
1 |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 昌州交党组字〔2020〕26号 | 该文件内容目前已有新的规定,宣布废止。 |
2 | 关于建立昌吉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与行政许可联动机制的通知 | 昌州交发〔2022〕 42号 | 该文件中内容涉市场准入壁垒,不适应现实需要,经征求运输管理科意见,目前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未执行该文件内容,宣布废止。 |
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工作地点: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6楼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李瑒
联系方式:0994-2339288
上一篇: 关于S335线昌吉州西...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