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出台《昌吉州巡游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出台《昌吉州巡游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规范昌吉州城市客运市场秩序、服务质量、乘车价格,更好地将多个出行平台纳入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我局吸取内地多个省份及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工作经验,征求平台、出租车企业等多方意见,坚持统筹协调、平等公正原则,平衡兼顾各方利益诉求,草拟了《昌吉州巡游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共有五章、二十七条,分为总则、经营资质、支付方式、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等内容,现将“办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州交通运输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效。
联系人:李文讯 联系电话:0994-2342233
附件:《昌吉州巡游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工作地点: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6楼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李瑒
联系方式:0994-233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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