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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5-02-18 18:25:47 来源:昌吉州交通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

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以来,我局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了坚实法治服务保障。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同谋划实施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交通强国新疆实践统一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5次,专题研讨1次,局长办公会会前新法必学”18次,党组会议会前轮值讲法”10次,领导干部带头讲法2次。二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开展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调研指导2次,依法依规梳理交通运输行业涉及乡镇履职事项6项,形成了统一模板供各乡镇参考,切实推进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规范化。三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将推动解决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等情况纳入职责清单内容,梳理主要职责5项、具体措施30条。推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落地落实,在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述法的基础上,将班子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纳入述法范围,通过普遍书面述法、集中会议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当好法治责任人、晒好法治工作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新常态。

(二)加强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交通运输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改革,以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原有的35个编制为基础,向县市划转12个编制及部分人员,使执法人员编制更多地聚焦于基层执法一线,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且分散的困境,同时,明确了州、市两级的权责划分,构建起层次分明、分工合理的执法架构。二是落实行政职权清单化管理。对州、县两级交通运输局职权职责全面梳理,动态调整,持续优化,共调整126项,调整后,我单位权责清单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51项。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模板复用、发布和实施工作,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认领及复用77项。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定制客运、网约出租车全面发展,建成大疆出行快运出行”2个定制客运平台、入驻车辆百余辆,3299辆出租车加入巡网一体化平台、入驻率达87%,客运服务更加便捷。全疆规上运输企业增至165家,全州纳入交通运输部规上企业43家,稳居全疆第一。点对点为网络货运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纳税服务,530日开出新疆首张网络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截至目前,完成346条运单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累计开票金额36.19万元。拟出台《昌吉州巡游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推动网络预约服务落实落地,扩大交通运输优质服务供给。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宣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利用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广泛宣传《条例》。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乡镇路管员、村级护路员等开展专题学习,累计培训600余人次,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和要求。二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明确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学习培训3场次,专题宣传活动1场次。对10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文件、7件招采公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聘请第三方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抽取增量政策措施10份,存量政策措施5份,发现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两个,涉及的两个文件一个修改一个废止。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年内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按流程执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文件14件,其中废止3件,拟修改1件,11件继续有效)。

(四)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配合交通运输厅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减免责高频事项清单》,充分调研执法一线实际情况,科学区分违法情节与后果,合理设定处罚种类及幅度,确保法律法规与执法实际的有机统一。与昌吉支队,克拉玛依支队签订联勤联动协议,与农六师、农十二师执法支队建立协作关系,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形成区域内执法闭环监管。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合法性审核作为决策、出台制度的前置环节,提交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会前均需提交法规科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议15次,局长办公会17次,举行专家论证会议7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次。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先后聘请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和新疆鼎信旭业(昌吉)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经济合同审查、应诉案件办理等领域的智囊、助手作用,截至目前,共提供合法性审查47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讨论交流5场次。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基层执法单位四基四化建设,全州实有执法人员129名,执法车辆8辆,配备执法记录仪、车载执法终端、手持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100件,统一使用新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制定《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办法》,制发《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意见书》49份,对县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指导2次,回访案卷37件,开展案卷评查4次,评查案卷404份,查出存在问题285条,及时反馈县市局,要求对照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42次,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加强执法综合素质能力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扎实开展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25辆、处罚116辆;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监管,常态化联合安交警部门开展执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依法依规对36家运输企业进行了约谈、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注销3辆重型货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处罚11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926件,罚没金额323.17万元。三是完善综合监管执法方式。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初《昌吉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1次,对大件运输车辆是否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运输进行抽查,抽查2个有大件运输资质及业务的企业,未发现隐患问题。配合州文旅局对全州旅行社开展检查,共检查旅行社10家,查处涉及交通运输领域隐患1项,已整改完毕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围绕,压实责任,提升素质。制定安全监管权责清单,逢会必讲安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事项31次。先后组织运输企业、项目参建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质量)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治本攻坚行动专题培训班等专题培训6场次800余人次。二是围绕,提升技术,全程监控。与公安部门联动,查扣超限超载车辆1609辆,推动3423辆报废车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3580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终端。修订《昌吉州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与公安部门建立违法信息抄送机制,重点营运车辆月车均违章次数下降至1.9三是围绕,提升安全,确保畅通。完成16公里农村公路大中维修,对33.44万平方米的农村公路进行路面修补,完成713公里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任务。推动完成1572处国省干线平交道口安全隐患治理和1190处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围绕,排查隐患,提升安全。编印《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口袋书》,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与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先后完成45家道路运输重点监管企业的安全评估,成功识别并整改隐患1038项。提请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约谈昌吉市、奇台县、阜康市人民政府,先后约谈交通运输企业93家次,开展事故警示19场次。

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不断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编制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更新、公示政务内容63条,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便民服务窗口平台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受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2905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转办件56件,办结率100%,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为企业群众获得感加码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专题培训2次,参训人员40余人。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且出庭出声、出庭出效。将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等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和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三是推进交通运输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梳理交通运输领域可以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制定《交通运输系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昌吉州交通运输局信访事项法治化办理指南》,对五类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规范,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边界,推进诉访分离,依据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全局信访总量9件(批)次,办结6件,3件正在办理中,切实维护了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流程,道路运输三类九证全部使用电子证照,截至目前,客货运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业务共计12972件,其中,诚信考核业务10783件,换证业务1236件,货运资格证初领953件。推进跨省异地检验、货车三检合一等多轮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检车难、排长队等问题基本解决。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全力推动畅安庭州项目年内实现上线试运行,严格动态监控考核和违法行为联合共治、联合惩戒,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违章治理率接近100%,月车均违章次数从11.13下降至1.9。率先将3554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有效识别驾驶员抽烟、接打电话等违章驾驶行为,做到全自动、全天候、实时监控。三是试点推行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指导呼图壁县试点推行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出台《呼图壁县交通运输治超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治超非现场执法证据采集规范》等9项办法制度。呼图壁县X147呼石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运行至今,车辆超限比例下降至1.15%,超限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率明显降低,有效地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集中培训和资格管理,组织新调入的4名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参加司法厅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并全员通过。对因退休离岗的3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及时注销。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名执法人员通过并取得证书。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培训。制定《2024年昌吉州交通运输局普法清单》,细分为共性清单、个性清单、重要节点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开展送法进万家全民法治大培训,完成30学时培训任务。落实法治讲堂·逢九必讲”927人。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49名行政执法人员落实每人60学时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开展结业测试。三是丰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建立了11人的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推送交通运输违法典型案例4篇,把热点案(事)件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开展平安春运 安全回家”“交通安全 人人有责”“路政宣传月”“道路交通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6场次,参与448人次。在交通运输客货站场常态化播放法治教育短片(音频)、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以公交车显示屏及车箱体为依托张贴法治宣传海报,运用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一句话法律常识等,使全州580辆公交车、3792辆出租车成为法治宣传的流动展板,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还不高。在依法治州办组织的法治督察和我局组织的四次案卷评查中,共发现不合格案卷20件,占评查案卷5.1%,主要集中在程序违法、违法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方面。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材料使用复印件入卷等程序瑕疵不同程度存在,案卷质量有待提高。

(二)执法信息化程度不高。执法领域基础数据不规范、不齐全,信息化应用水平差,智能化程度不高,传统的治理模式不满足发展需求。例如,目前昌吉州治理超限超载主要采取临时执法点和流动执法的方式实现,昌吉州公路货物运输量位居全疆第一,而治超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协调指挥缺乏科技支撑,且农村公路四通八达,现场执法很难从根本上全面遏制。

(三)网约车管理还未纳入监管范围。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我州现有出租车3792辆,市场份额趋于饱和。为确保行业稳定,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求,除乌鲁木齐市外,其他地州市审慎推行网约车,我州目前暂未出台网约车企业备案、管理等相关文件。但是,随着群众出行需求的更加多样化,滴滴出行、曹操出行等多个网约车平台进入我州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企业、司机经营服务行为,线上线下乘车价格,平台预约服务等行业新业态,急需进一步规范。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同谋划实施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交通强国新疆实践统一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强化示范引领,层层压实责任,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二)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改革,优化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拓展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深度和范围。落实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出台《昌吉州巡游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和网络预约服务落实落地,扩大交通运输优质服务供给。探索综合运用数字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强网约车等新业态企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等多式联运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

(三)推进依法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宣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研究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条例》落实落地。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强化备案监督,做好公布解读、限期修订、补正、废止等工作。推进交通信用体系建设,聚焦建设、养护、安全生产等重点环节,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推动建设、养护、运输市场开展信用评价办法修订工作。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会同自治区交通执法局昌吉支队、兵团、公安交管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完善州县两级联合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交流,着力打造全州执法一盘棋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事项清单等。确保交通运输系统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管理,形成专家常态化参与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乡镇(街道)履行事项清单工作的指导帮扶,针对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等,帮助乡(镇)人民政府逐项研究,确定工作运行流程,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收集证据,落实集体讨论制度。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州本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公路建设、养护、道路运输两库一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规程。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指导,落实案件评查和回访制度,建立执法效果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案卷标准。

(六)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部省执法信息系统联网,动态更新执法机构和人员数据。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深入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电子化办理。落实执法数据分析工作,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壁垒,切实发挥执法数据在行政决策、行业监管、优化服务、权力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信息化手段赋能精准化执法。

(七)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着力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12.4”宪法宣传日党政主要领导宪法宣讲工作。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等载体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完善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制度,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20241212

 

 






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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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李瑒

联系方式:0994-233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