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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18:31:24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范,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5〕5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州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2号州住建局办公楼二楼;电话:0994-2342393;传真:0994-233849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州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共公开发布、转载各类政府信息20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办结率10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州住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40条,包括部门要闻28条、通知公告1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165条,涵盖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州住建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7封,其中通过信函申请5封、网络渠道申请12封。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处理并按时答复,其中重复申请4封、不属于我局负责公开或我局不掌握相关信息的申请13封,已依法依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州住建局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合规。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的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清理更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全年开展政府信息集中梳理和内容保障检查2次,完成失效信息清理21条,对1300条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州住建局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建议提案办理障”、“政策解读”等栏目的内容维护和规范发布。推进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相关业务办理结果在平台同步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州住建局按照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公开”要求,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按时发布率达100%,无超期公开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反馈。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6

9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总 计

结果纠正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服务的精准性有提升空间,政策信息可以进一步契合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二是数据资源应用可以继续深化,业务领域积累的数据在系统梳理和开放利用方面尚有潜力。三是依申请公开引导精准度有待提升,全年州住建局收到13封有效的依申请公开信件,但申请公开信息均是由县(市)局负责管理的信息,我局无法直接提供。

下一步,州住建局将加强政策信息的分众化推送,制作更鲜活的解读产品,并制定数据开放清单,促进数据资源价值释放。显著公示州县公开职责与渠道,减少信息申请错位,提升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州住建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