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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安居工程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02 19:13:0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更好的履行脱贫攻坚部门责任,按照《中共昌吉州纪委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昌州纪办发[2019]7号)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新农安办[2018]9号)、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昌吉州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建村[2018]5号)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安居工程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按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继续开展自查。各县市要按照《关于落实<昌吉州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的重点治理内容,针对农村安居工程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监管不规范、建房对象认定不准、竣工验收把关不严等涉及贪污腐败和工作作风不正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继续开展农村安居工程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自查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自查出的问题线索,深度剖析问题线索成因,进行全方位整改。对整改需要时间较长的,明确整改时限,分阶段提出要求。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分类提出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政策和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三是加大专项治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广泛宣传农村安居工程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拓展问题线索举报途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户。

二、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完善工作制度措施

一是建立台账,及时上报自查整改情况。制定问题线索台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州住建局。实时跟进问题线索的处理进展,按月向州住建局反馈相关情况。严格审核问题线索的处理结果,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二是举一反三,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按照标本兼治、以案促改的要求,各县市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强化整改、举一反三,在一定范围内,严查类似问题,谨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建立完善制度措施,塞堵制度漏洞,扫除监管盲点。三是压实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州住建局将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对线索上报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单位的责任。

请各县市按月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台账,逐个登记编号,并于次月5日前将详细情况报至州住建局村镇科。

联系人:马思敏;联系方式:2321179,18399956879

附件:农村安居工程腐败和作风问题2019年专项治理行动排查问题线索表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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