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各施工企业:
9月19日自治区住建厅成立帮扶指导小组,对昌吉市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帮扶指导,发现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昌吉市第十七小学食堂建设项目,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重缺位、危大工程管控形同虚设、动火作业未审批及食堂地下一层发生重大变更,未重新办理审图合格证等问题,对项目施工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进一步督促施工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2025年版)》等规定,对该施工企业记录不良信用一次,期限六个月,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3月22日。同时,对该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并取消本年度在全州范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各施工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强化危大工程、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审批、三级安全教育、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管控,严格执行方案论证、联合验收等制度。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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