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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9-23 16:39:27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2025年9月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五督帮组对中央储备粮阜康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二期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该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查实,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新疆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安全缺乏有效监督,且未履行向主管部门及时报告的责任义务9月12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五督帮组对该项目开展“回头看”时,又发现施工现场存在9条安全隐患。

为严肃行业纪律,有效压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对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录企业不良业绩。请各参见单位高度重视,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实现整改闭环管理,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力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