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评标专家杨*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1-08 16:50:48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评标专家:

为加强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各评标专家的行为,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建建〔2023〕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考核办法>的通知》(新建建〔2020〕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评标专家杨*违规行为核查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9日,昌吉市农村地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专家杨*(专家编号:006027)迟到5分钟,并在该项目评标结束离开评标区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木垒县**项目(二次)的评标室,并与评标专家进行交流,存在人为干预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违规情况。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建建〔2023〕7号)第二十七条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考核办法>的通知》(新建建〔2020〕29号)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杨*(专家编号:006027)存在违反评标纪律行为且情节严重,取消杨*(专家编号:00602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专家资格,清出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专家库,终身不得聘用,对其进行约谈。

三、相关要求

此通报同时抄送评标专家所在单位,希望各评标专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管理制度,认真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增强评标工作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及廉洁意识,推进我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