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招标代理企业2020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昌吉州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建建〔2020〕23号),自治区住建厅对全区自愿申报信用信息的1331家招标代理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截至8月27日,全区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已全部结束。自治区住建厅于8月30日公布了全区招标代理企业2020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依据自治区住建厅公布的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在我州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企业2020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昌吉州招标代理企业2020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名单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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