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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5-09 20:12:26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原则,昌吉州住建领域因地制宜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各县市结合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城市饭店、酒店等集中供餐单位的餐厨垃圾分收分运,并明确餐厨垃圾收运时间,所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照环卫中心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配置要求,配置统一型号、颜色的收集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标示牌,协调多部门联合巡查将餐厨垃圾管理常态化,禁止将餐厨垃圾(泔水)倒入市区沿街地埋式垃圾箱、吊装桶及居民小区内吊装桶内。截至目前阜康市餐厨垃圾进入处理设施处理,昌吉市餐厨垃圾进入焚烧发电厂,其余5个县全部无害化填埋处理,截止2024年底全州餐厨垃圾日均处理量达28吨,全年清运量达1.02万吨。

阜康市试点先行,于2019年3月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697.5035万元,设计餐厨垃圾处理规模20吨/日。2023年实施餐厨垃圾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1257.5万元,采用“预处理+除油+中温厌氧”工艺,涵盖收集、预处理、厌氧发酵等多个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收集系统、餐厨运输系统和餐厨垃圾处理系统。主要服务于全市各餐饮业、单位内部食堂、准东基地、旅游景区餐饮行业、市区周边度假村农家乐。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收运体系不健全、覆盖不全,部分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收运设施不足,存在混装混运现象。

二是公众参与度不均衡,居民分类意识城乡差异明显,部分群体仍存在“怕麻烦”“分错类”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提升处理能力,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逐步与城区餐饮行业、机关单位等签订收运协议,统一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厨余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合理规划收运路线,每季度联合商信、市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餐厨垃圾违法行为监督执法,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居民和餐饮企业的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其更好配合分类工作,从源头提高餐厨垃圾分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