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工交财贸类7号建议的答复函
马建华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7号《关于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互嵌式居住为抓手,完善公租房管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昌吉州住建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不断完善互嵌式居住的各项制度,采取新建、改建、回购、租赁等手段,多渠道筹集房源。指导各县市根据互嵌式居住要求修订完善公租房管理办法,将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租房管理,在公租房分配、管理中,鼓励引导各民族互嵌式居住,达到嵌入式比例的要求。遵循对各民族统一参与分配的原则,采取集中抽签方式,全方位落实各民族嵌入式居住要求。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吸引居民互嵌式居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嵌入式居住的社会结构格局。目前昌吉州现有公租房41714套,已分配40309套,其中:少数民族12093户、汉族28216户,民族分配比例为3:7。2024年全州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571套,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和招标等前期工作,计划4月陆续开工建设。
(二)以示范性小区为样版,加强引领作用,促进各民族深度融合。目前全州打造互嵌式居住示范小区11个,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增强互嵌式居住对各族群众的吸引力,实现各民族嵌入式居住的空间格局。通过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已改造老旧小区449个,共申请到位资金14.53亿元,对小区内基础配套设施、文体娱乐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补齐小区短板,为各族群众深度融合提供了场所。2024年计划改造35个老旧小区,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正在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政策支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突破口,依据各民族人口的构成,使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混合搭配建设,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互嵌式小区建设,在申报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时,优先支持嵌入式小区配套设施项目,推动互嵌式小区建设,促进多民族和谐共处。
(二)严格分配管理。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选址选在:有利于居民生活、生产、就业、就学、就医、出行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结合保障对象民族构成的实际,在小区、楼栋、单元内实行互嵌式居住,同时邀请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代表参与,见证分配过程,保证各族群众住房分配公开、公正、透明。
(三)加强物业管理。加大互嵌式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建设,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全面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对无专业化服务的260个小区,目前正在通过“肥瘦搭配、就近托管、老旧小区改造整合”等方式,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升互嵌式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增强各族居民幸福感。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客户端等多种途径和渠道,对建设互嵌式小区进行广泛宣传,使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互嵌式小区是中央和自治区在新时期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方面的重要战略部署,推动各民族之间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打牢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州党委关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相关政策,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吸引居民互嵌式居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嵌入式居住的社会结构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互嵌式居住的关注,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易多 电话:2321693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大办公室;存档。 |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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