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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其他类1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6-12 17:48:51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自治州人大次会议

其他19建议的答复函

 

顾卫华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其他类19关于规范停车场管理的立法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市城区私家车数量猛增,城市停车场不够用,一是停车泊位利用率不高,僵尸车、小区业主车辆随意圈占公共资源;二是现有经营性车场及公共停车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三是停车场的设置、管理、取缔各环节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支撑。

昌吉市针对如何做到完善新建停车场企业准入机制,设立停车场建设中硬件、软件要求,监管过程如何依法依规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停车场怎样判定、取缔、腾退等方面,积极采取以下措施规范停车场管理。一是科学立法,保障停车场的管理有法可依。借鉴优秀城市停车场管理的条例,根据昌吉市现状已起草停车场管理条例,目前正在按工作程序报送。二是昌吉市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合作,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对停车场的管理和监督齐抓共管。三是继续开发智慧城市停车场管理平台、使用及ETC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完成昌吉市停车场管理系统接入智慧城市平台。

昌吉州住建局州人大相关负责人已积极对接沟通,商议昌吉市规范停车场管理进行立法事宜及推进措施,将于2025年纳入州人大立法计划中,我局将继续指导昌吉市起草停车场管理条例,有序推进停车场管理等工作。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0日印发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0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金艳      电话:234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