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工交财贸类19号建议的答复函
阿里木江·阿不都逊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19号《关于治理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行横道是为行人提供安全通行的道路。近些年,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城市停车压力越来越大,人行道违规停车现象日趋突出,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督促各县市(园区)加大动车占用人行横道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加强巡查。在执法过程中采取常态化管理与联合集中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常态化管理为主,并实行错时制、延时制、夜检及“回头看”方式开展市容市貌的整治。重点对交通要道、主街主路、商业中心等区域严格管控,查处未履行“门前三包”、占道经营、占道作业等行为进行排查,针对道路两旁沿街的超市、商铺门前违法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清理。
二是教罚结合严厉整治。对广告牌、商家操作场地等占道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劝导、教育及处罚。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行为的治理力度,强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巡逻管控频次,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对违停机动车驾驶人在场的,劝导尽快驶离现场,对严重影响通行的违停车辆坚决拖离现场,真正起到处罚一起、警示一片的作用,引导群众规范停车、有序停放。今年以来,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对市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盲道清理350余起,对拒不驶离和联系不上车主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依法拖移12起,向沿街单位和商户宣传严禁私自占压人行道400余人次,确保了人行道、盲道畅通。目前市区各主次干道沿线占压人行道停车的现象已大有改观,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体现“721工作法”。执法人员突出服务为先,坚持“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对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侵害他人利益违规问题或者投诉问题时主动予以指导、帮助。对违法行为轻微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的,采取教育、劝导、警告等方式;对屡教不改的游商地摊依法进行处罚,加大对群众反复举报、反响强烈、影响环境、交通秩序商贩的处罚力度;对存在有不稳定因素流动商贩的采取提前谋划,联合各街道、社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规范管理;确保工作有序进行,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和突发性事件。
四是建立台账严格管控。对占用人行横道、盲道设施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深入重点区域摸排,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形成问题清单,挂牌督办,销账管控。对损毁盲道、占用盲道从事无照经营、店外经营、乱堆物料等行为多发的点位建立工作台账,将占用盲道执法检查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管理。
五是强化宣传长效管理。在严厉整治的同时,积极开展清理盲道宣传教育工作,使沿街商户、过往行人了解占用盲道的危害性,劝导其弘扬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市民。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通过舆论宣传及口头通知与书面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占道特别是占用盲道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切实保障盲人道路通行权益。
六是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2024年昌吉州结合新建生态停车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方式新增停车位3040个。其中昌吉市2250个,奇台县100个,吉木萨尔县250个,呼图壁县40个,玛纳斯县400个。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缓解城市停车压力,减少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盲道不文明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以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继续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沿街商铺出店占压人行道、盲道,影响行人通行的不文明行为执法监管力度,持续督促指导各县市(园区)园区主管部门,在日常的执法巡查过程中积极向城区沿线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齐抓共管、制止不文明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以及社会风气。
专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存档。 |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印发 |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斌 电话:1899936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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