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工交财贸类5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万洲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5号《关于落实供热服务质量等综合考核结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2022年6月1日实施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以改善供热质量、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提供优质高效的供热服务为目标,扎实推进《条例》各项规定要求,集中供热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保证了居民的供热需求。
一是持续开展城镇供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昌吉州2023年城镇供热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安排部署,通过行业监管、企业运行管理、供热投诉解决、提升应急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城镇供热行业管理秩序,开展供热领域监督检查20余次,检查供热经营企业46家次,走访居民用户260余家。
二是制定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冬季供热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局机关24小时供热投诉热线及值班接访人员职责,将全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供热企业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在网络媒体上予以公布,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全州累计受理供热领域投诉3952件,已全部办理办结。
三是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要求各供热企业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州各供热企业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并通过新媒体、社区居民群等多渠道进行公示。严格按要求时效处理投诉,做到投诉、处理、回访、监督、群众满意的闭环措施。
四是加大宣传,组织各供热企业在各大商超及部分小区开展《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宣传,组织各供热企业制定供热宣传册13万本。鼓励用户参与评价,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强化监督指导供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要求各供热企业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的专题培训学习。 进一步提升城镇供热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城镇供热服务不断规范化、标准化,降低供热投诉信访。
下一步,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各县市(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供热企业将供热服务质量、收费管理、综合能耗指标和节能改造等及时通过企业公示栏、网站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督促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斌 电话:233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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