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农林水牧类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春新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建议》(农林水牧类6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关心和关注。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情况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住建部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的主管部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以城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不断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州70个乡镇440个行政村1536个自然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已建成垃圾中转站26座、卫生填埋厂3座,配置垃圾收运、转运设备748辆(个)、垃圾收集设施65209个,配备保洁员2122人。
按照《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标准》,距县市级以上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交通运输距离20-50km范围以内的村庄和乡镇采用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全州88%的行政村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模式,2.5%的行政村“村收集-县处理”的模式。距县市级以上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交通运输距离大于50km的村庄和乡镇采取乡镇集中治理模式。全州7%的行政村采用“村收集-乡镇处理”模式。偏远村庄难以实现“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的采用分散治理模式,全州2.5%的行政村采用“村收集-村处理”的模式。各县市结合实际,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进一步完善,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问题,提升了村容村貌。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昌吉州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工作专班、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形成了“州负总责、县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了《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提升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得到显著提升,5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分类减量工作,农村垃圾无害化率不断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加大项目建设。通过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制定《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垃圾治理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将所需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同时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依靠社会力量,破解资金压力,建立农民适当缴费制度和经营单位缴费制度,做到“谁受益、谁缴费”。鼓励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推向市场,有条件的县市建立由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三是因地制宜完善创新治理模式。统筹考虑人口规模、村域面积、转运至垃圾处理中心的垃圾量、运距条件等因素,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通过压缩车集中压缩生活垃圾,减少运输次数,从而减少垃圾运输成本。因地制宜选择不同收运处置模式,以及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农村社会事务管理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模式的垃圾治理方式,形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置体系。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克服“等、靠”的消极思想,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积极发动群众,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乡镇在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在制度建设、长效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一些好的做法,加强指导,督促落实,严格奖惩制度,形成较完善的运转体系及管理制度,并做好广泛宣传工作。
三是进一步争取资金支持,多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县市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积极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保障本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设备的建设、维护、运行费用。要稳妥推进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进程,积极尝试采取"村内公开竞标""整县整乡整村打包"委托经营等方式,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由政府、村民和社会三方合理分担筹措的长效机制。
通过近几年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我州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一定的治理,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进一步落实您提出的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等建议,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引导和鼓励县市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勇于开拓创新,通过源头分类、集中处理、探讨市场化、宣传教育等好的治理办法进行宣传,确保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更好的促进我州美丽新农村持续发展,为广大老百姓生活提供保障。
以上答复请您审议,如有不妥之处,我们将继续与您及相关部门对接。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俞风春 联系电话:232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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