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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工交财贸类第3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4-24 11:47:41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自治州十人大二次会议

工交财贸类第31建议的答复函

 

韩明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31号《关于在新老停车场增加充电桩设施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注与关心,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2年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及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近年来为推进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自治州制定了自治州加快推进电化昌吉实施方案、《电化昌吉规划纲要》等相关增加电力配套设施的文件明确加快电动汽车(公交车)相关充电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试点,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提供优质的充电服务。为加快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当前加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是保障充电汽车使用的必要条件,昌吉州住建局也将公共停车场充电桩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改造的重要内容,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保障。新建住宅配建停车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商场、宾馆、医院、学校、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办公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的30%

二是加大用地支持。独立新建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鼓励在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是完善财政价格政策。逐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财政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安排财政资金对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给予必要奖补,鼓励各市县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财政激励政策。落实国家对充电设施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充分利用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质押以及发行绿色债券等融资模式,支持充电建设运营企业发展。

四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等单位在自有停车场内建设的充电设施向社会开放,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收取充电服务费。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4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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