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工作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昌吉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各族农牧民住房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州认真组织县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近几年新疆各地州地震频发,我州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乡镇落实的工作原则,压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遏制新增问题和风险,确保各族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问题导向,立即开展“回头看”。在前期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督促县市对已鉴定出年久失修、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损坏损伤、达不到本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农村老旧住房进行安全隐患再排查,同时对前期鉴定为危房、仍有农户居住、防范措施还不到位以及排查发现新的安全隐患问题房屋,及时建立台账,采取有效工作措施解决。截至目前,系统中全州各类农村房屋161094栋,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8893栋,其他房屋152201栋;排查初判存在风险隐患房屋368栋,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10栋,其他自建房初判有隐患358栋;经鉴定确有隐患287栋,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8栋,其他自建房初判有隐患279栋;已完成整治287栋,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8栋,其他自建房279栋。经再次排查,暂未发现新的风险隐患,前期鉴定为危房的已全部完成整治。
(三)多措并举,消除风险隐患。昌吉州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采集助手(APP)系统,安排人员对县市农村房屋安全信息和隐患房屋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督促指导县市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于旧的隐患问题巩固成效,坚决杜绝危房住人行为;对新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房屋,收集详细准确的信息,健全完善摸排底数台账,根据房屋情况进行编号,组织技术人员或者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房屋评估鉴定工作,对于评估鉴定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立即转移人员、腾空封房,并做好警戒,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及时张贴禁止人员居住标识标牌,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完毕,对于当前需要采取管理措施,后期要实施具体工程措施的房屋,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制定工作方案,持续跟踪推进,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转移人员、腾空封房,并做好警戒,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及时张贴禁止人员居住标识标牌,实施闭环管理,直至彻底整治完毕,对于六类农村低收入重点群体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按要求及时纳入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计划,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有效,切实让各族群众“住有所居、居者皆安”。
二、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回头看”。组织县市对建设年限长、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农房;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佳功能混杂的“三合-”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仓库;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房屋;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排碱渠、排碱坑、洼地、河道等软弱地基上的房屋以及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持续开展“回头看”,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房屋,健全完善摸排底数台账,组织技术人员或者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第三方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房屋评估鉴定工作,对再次评估鉴定过程中发现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立即转移人员、腾空封房,切实做好警戒,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及时张贴禁止人员居住标识标牌,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切实让各族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者皆安”。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县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工作,强化农牧民群众防震减灾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大《自治区城乡自建房排查相关常识连环画》、《“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农牧民群众不再居住和使用危房,主动拆除危房和私搭乱建建(构)筑物,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做好解释沟通和引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问题,积极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房屋进行整治,确保后续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成效。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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