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0/2017-000404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10-12 |
| 文 号: | 昌州建热〔2017〕1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8·30、9·29会议精神,按照10月11日自治州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现将做好供热保障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总目标”,全力做好供热保障工作,重点解决供热质量不高问题,提高供应保障能力,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要抽调专人。各县市住建局从局机关、街道社区、供热企业抽调懂业务、情况明的干部、职工,按照工作责任,划分若干工作小组,明确每组责任人、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要划定片区。要根据供热企业供热区域及街道社区界限划定片区,确保各片区划分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要指定片区负责人,于10月12日14:00点前报州住建局供热燃气办。
三要摸清底数。各工作组要主动深入各供热片区、社区、居民家中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掌握供热真实情况,了解居民诉求和供热存在问题,重点是未供热、供热效果不好、供热纠纷矛盾未解决的建筑、老旧小区以及供热问题常年投诉上访人员,建立工作台帐,每天下午将走访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含电子版)于每日18:00前汇总上报。
四要解决问题。要县市(园区)要根据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坚持早分析、晚研判,及时、高效处理群众反映的供热诉求,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要注重宣传,做好热用户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供热办、各县市要严格落实供热相关规定,加大供热企业管理力度,确保今冬供热工作万无一失。热源企业必须确保锅炉和管网等设备的良好稳定运行,保证供热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供热保障工作当成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具体工作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州党委、政府针对供热工作的各项工作安排上来,全州上下一条心、一股劲,奋力拼搏,确保供热工作安全稳定进行。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州住建局分管领导沈俊刚牵头、州供热办具体负责,统筹做好全州供热保障工作。县市住建部门主要领导是供热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要强化督导考核。州住建局分管领导牵头成立2个督导检查组,于10月13日开始赴各县市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和工作不到位的进行全州通报处理。对无视群众诉求、损害群众利益、供热质量始终不高,造成重大供热隐患的供热企业,将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张 新 联系电话:2320512
电子邮箱:29662312@qq.com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2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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