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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自治州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3 00:09:3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0/2017-00018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03-23
文  号: 昌州建安〔2017〕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自治州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创建三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预防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是施工企业改善工人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具体体现,是加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对改善建筑工人工作环境,提高建筑工人社会地位,规范建筑工地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在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昌吉州各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开展创建三级文明工地活动,全年全州共创建自治区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15项(其中州直2项、昌吉市4项、阜康市县3项、玛纳斯县3项、呼图壁县2项、吉木萨尔县1项)。昌吉市创建州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数量继续排在全州首位;玛纳斯县和阜康市的区级文明工地和州级文明工地的创建数量也有了明显的增加。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昌吉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规范,经自治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核验,新疆昌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天润世纪公寓3#综合楼等21项工程42个单体项目达到了自治州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其中州直4项5个单体、昌吉市6项18个单体、玛纳斯县1项6个单体、奇台县4项6个单体、吉木萨尔县2项3个单体、木垒县3项3个单体、呼图壁县1项1个单体),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表彰。希望被表彰的建筑施工企业再接再厉,在2017年继续扎实开展好创建工作,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努力向被表彰的建筑施工企业学习,力争在2017年实现零的突破。

从全年三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创建形势上看,一些县市积极性明显下降,尤其是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既没有创建区级文明工地又没有创建州级文明工地,奇台县和木垒县没有创建区级文明工地。2017年我局继续将创建三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之中,各县市(园区)要创建2个区级和5个州级以上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希望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三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督促施工企业早动员、早安排,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投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昌吉州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附件:2016年自治州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工地一览表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3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