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24/2016-00012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6-06-06 |
文 号: | 昌州建安〔2016〕1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州安委会《关于做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昌州建安〔2016〕19号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州安委会《关于
做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为全面做好重特大事故预防工作,保持昌吉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现将昌吉州安委会《转发新安办[2016]27号文件的通知》(昌州安办字[2016]34号)转发你们,望各单位按照州安委会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制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认真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解决当前昌吉州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防线管控,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昌吉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细致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施工监理企业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深基坑的防护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塔基塔身的安全性复检、塔吊与人货两用电梯及吊篮等机械的试运行、脚手架稳定性、在建物水平防护和临边防护等,要重点进行检查,督促各施工监理企业严格落实公司、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和治理安全隐患的合力。
三、检查督导,开展专项整治
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各施工监理单位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仔细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排除。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检查督导,防止出现图形式走过程等现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
四、加强监督,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工作,因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群死群伤,我们要从源头上杜绝这些事故,就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出符合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因此各单位要严格审查专家资格,认真监督,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讲情面等不良现象,确保整个专家论证过程真实有效。同时要对这些分部分项工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施工单位不落实论证后的施工方案,引发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6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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