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管信息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2 18:13:3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4/2016-00012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6-06-22
文  号: 昌州建安〔2016〕2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州建安〔2016〕22号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吉州住房和

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当前,我州已进入夏季高温时节,施工现场用电量大,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确保我州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制定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落实,严防各类火灾事故。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2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印制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州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从2016年6月22日至9月15日,在全州集中开展夏季建筑工地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强化预防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自治州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琦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王成忠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科长

成  员:阿布力孜 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许  刚   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张  艳   州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  阳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负责人

刘广荣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负责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工作重点

夏季建筑工地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施工现场等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电气火灾防范。主要检查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主要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两房两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联合消防部门对区域内所有的消火栓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调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资料,编制消火栓手册,根据责任区消火栓变更情况及时修改档案资料,对每一处消火栓建立档案卡和标志牌,以便于使用和管理。同时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制定和完善市政消火栓的调查、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制度,经常检查消火栓所处位置的标志是否损坏、失落,井盖是否丢失,对损坏、漏水的消火栓要及时进行修理和恢复。加强对消火栓的监督管理。

6月30日前,所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签订维保协议,并委托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7月25日前,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细则》,完成“三化”单达标验收,逐一填写验收记录,建立工作台帐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义务教育以及学历、职业和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积极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9月15日前,各地要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登记备案。

四、工作任务

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应建消火栓的数量,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建设工作。同时研究制定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在居民小区规划配建电动车库(棚),并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考核内容,督促落实工作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自查阶段(7月25日前)。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组织排查摸底,掌握建筑工地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全面摸清消防设施建设现状。

1.全面排查(6月30日前)。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一摸清建筑工地消防建设情况,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

2.自查验收(7月10日至7月25日)。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排查情况,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完成时限,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工作责任,并专题上报本级人民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至8月25日)。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动员多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取得成效。

(三)攻坚总结阶段(8月25日至9月5日)。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本地的重点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整治,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分析。

1.集中攻坚整治重点建筑工地。要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力争在9月5日前整改销案。

2.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社会消防安全常态化治理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夏季建筑行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建筑工地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在夏季建筑工地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发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协调、联合检查等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州区建设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1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件2);9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

我是                   (单位名称、印章)消防安全责任人,我单位已按照《自治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并就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完成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任务,全面提高“四个能力”。

4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7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8.结合单位实际,按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增强单位火灾抗御能力。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填报单位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填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存1份,报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1份。


附件2-1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填报县市                       统计时间:2016    日至        填报时间:       

项目

地区

政府召开会议(次)

政府领导

带队检查(人次)

重大火灾隐患(家)

区域性火灾隐患(

备注

排查

确定

挂牌

督办

整改

销案

排查

确定

整改

消除

挂牌

督办

××县(市、区)

合计

备注:本表用于各市填报,请于每月21日前报送,数据为自20166月至填报当日累计数。


附件2-2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填报部门:                         统计时间:2016    日至        填报时间: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

局领导带队检查(人次)

检查单位数(个)

发现火灾隐患()

督改火灾隐患()

下发整改通知书(份)

相关部门吊销证照()

行业系统单位()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单位(家)

备注:本表用于昌吉州县市住建系统填报,请于每月21日前报送,数据为自20166月至填报当日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