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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自治州建筑市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11:49:1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4/2016-00007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6-04-29
文  号: 昌州建管〔2016〕4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自治州建筑市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昌州建管〔2016〕44号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

自治州建筑市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在建项目的建筑勘察设计、监理、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参建各方依法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迎接住建部、住建厅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工作的检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防范和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肃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决定组织2016年自治州建筑市场执法监督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6年在建民生工程、援疆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房屋建筑、保障性住房项目;

(二)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考核任务落实情况(相关资料及票据提供在施工现场);

(三)工程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相关资料及票据提供在施工现场);

(四)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相关票据提供在施工现场)。

二、检查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及主要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由住建局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分成综合组、质量组和安全组三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检查组主要检查的内容: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落实情况和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2.依法招标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非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备案情况;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劳务合同履约情况,是否存在着违反相关规定、签订阴阳合同、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恶意竞争情况;4.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执行情况;5.2016年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实施情况;6.劳保统筹费收缴情况;7.企业管理人员实名制到岗履职情况。8.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实名制管理的情况或实行“一册三账一证一牌”的情况,即:考勤册,劳动合同台账、考勤台账、工资支付台账,技术工人等级证书、农民工维权告示牌;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10.是否非法招用未成年人和童工的情况;11.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12.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13.执行职工休息休假和工作时间的情况;14.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15.参加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情况;16.用人单位需要向人社部门说明的情况。

(二)质量检查的内容:1.工程质量两年专项治理情况;2.工程实体质量及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落实情况;3.监理企业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履职到位及工作质量情况; 4.各方主体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情况;5.现场抽查原材料检测及实体检测。

(三)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包括扬尘浮土控制情况、工地生活设施建设情况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食品卫生及宿舍的环境卫生等情况);2、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开展情况;3、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施工现场数字化工地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1.检查组选择全数检查或抽取项目和“扫马路”检查,对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资料和工程实体进行现场检查;3.检查组反馈检查意见。

四、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

(一)检查时间:自2016年5月10日开始,每个县市检查2至3天。(具体参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检查行程:检查时间和路线,联络员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受检项目单位须将项目建设审批(管理)资料、项目招投标全部资料、州外企业资质(包括进疆登记备案册)、各类人员资格证件原件、工程款和监理费收款凭证和进账单据、全额缴纳劳保统筹费票据或缓缴协议书,工伤保险票据等置于检查现场(如现场未提供票据,将作为停工处理),以备查验。

(二)受检项目单位相关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检查时必须到施工现场,接受检查。

(三)凡在建的开(复)工项目,不论是否完工或手续是否完备一律列入《2016年自治州在建工程一览表》(见附件)(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项目单独列表上报州住建局)。检查组到达时,受检县、市、园区将书面《2016年昌吉州在建工程一览表》及《2016年自治州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一式七份)交检查组联络员。

(四)由县市住建局将县市开展执法检查的总结汇报书面材料交检查组,电子文档于5月6日前上传州住建局建筑业科。各检查小组分别撰写检查小结,统一汇总(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

(五)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前往真实客观的施工现场,发现真正的问题隐患,同时要注意保存检查记录,采取隐患部位照相或视频记录等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

联络员:刘瑞娟  电话:2342322   18709940008

QQ:23370492@qq.com

附件1: 2016年自治州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附件2-1:2016年自治州在建工程一览表

附件2-2:2016年在建项目汇总表

附件3:  2016年自治州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29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