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0/2019-00020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8-01 |
文 号: | 昌州住保领办〔2019〕2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牧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州残疾人联合会,各县市(园区)城乡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农牧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农牧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集中专项
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农牧民住房质量安全,针对十一届州党委第九轮巡察中,多名群众反映牧民定居房、安居富民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存在屋顶漏水、墙体裂缝、地基下沉、地面塌陷、门窗封闭不严、散水塌陷等质量问题,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州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农村建房有关政策要求,紧扣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安全达到100%的目标,通过对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切实把农村政策性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各族农牧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行动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州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州农业农村局、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州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承担具体整治责任。
组 长:李春林 州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 强 州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周振宇 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文海 州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副书记、理事长
张晓岩 州扶贫办开发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成 员:俞风春 州住建局村镇科负责人
阿布力孜 州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陶永中 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负责人
许 刚 州住建局质量安全服务中心负责人
马晓春 州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负责人
陈 云 州住建局村镇科干部
李 强 州住建局村镇科干部
曹国举 州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科干部
严 忠 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吉州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州住建局局长刘强担任,副主任由州住建局副局长陈欢华、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成义担任,负责安排部署、综合协调、指导等工作。
(一)州直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州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集中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以及对各县市的督促指导、复核等工作;
昌吉州住建局:负责全州农村安居工程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州牧民定居工程、国营农牧场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全州扶贫开发住房项目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州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全州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县市部门主要职责
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市的农村政策性住房质量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提供治理专业技术指导;负责组织乡(镇)开展农村安居工程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
县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乡(镇)开展牧民定居工程、国营农牧场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
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乡(镇)开展扶贫开发住房项目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
县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乡(镇)开展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
从事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农村工匠施工队、建房农户、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农村安居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按照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配合县市相关部门以及乡(镇)做好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三、治理范围
全州范围内历年以来纳入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各类补助资金支持的农村安居工程、牧民定居工程、扶贫开发住房项目、残疾人危房改造、国营农牧场危房改造等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和2019年正在实施的各类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
四、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对全州农村安居工程等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屋顶漏水、墙体裂缝、地基下沉、地面塌陷、门窗封闭不严、散水塌陷等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五、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前)。州直各责任单位要围绕集中专项治理的职责、范围和内容,负责各自部门分管的农村政策性住房的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本县市专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工作责任,组织专门工作队伍,细化工作任务,完善保障措施。
(二)自查阶段(8月3日至8月15日)。县市住建、农业农村、扶贫、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乡镇对本县市、本部门农村政策性住房质量进行全覆盖检查。可以通过发动当地施工监理企业技术力量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检查,务必做到全覆盖入户排查,一户一户查、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过,全面掌握本辖区农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状况,并做好质量问题排查台账(附件1)。
(三)质量问题整改阶段(8月16日至9月15日)。各县市责任部门应对照排查出来的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农牧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整改(修缮)措施,根据质量保证期限,按照质量责任主体督促整改(修缮)到位。对于农民自建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要将排查结果告知农户,指导农户与建房工匠共同自主积极消除隐患;对于统建的农村住房项目,要督促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组织消除隐患,确保将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全部整改(修缮)到位,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关键性成效。
(四)州级抽查整改阶段(9月16日至20日)。州住建、农业农村、扶贫、残联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及时调度掌握各县市排查整改情况,汇总县市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抽查,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追责问责。
六、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确保农牧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高度重视此次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抓好集中专项治理。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农牧民政策性保障住房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组成员来自不同单位,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形成排查工作的合力。
(三)掌控情况,做好服务。各县市责任部门要针对重点检查内容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过,对本行业农牧民政策性保障住房项目进行全面“体检”,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村建房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
(四)确保实效,落实整改。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质量问题整改到位,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各县市(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8月5日前汇总上报本行政区域具体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9月16日前依据排查台账报送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表(附件2)及总结。
联系人:曹国举 联系电话:2354679
陈 云 23211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印制
附件1
昌吉州农村政策性住房质量排查台账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政策类型 | 房屋结构 | ||||
建房时间 | 入住时间 | 竣工是否合格 |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联系电话 | ||||
主要内容 | 具体质量问题 | 具体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 | ||
地基基础 | ||||||
墙体 | ||||||
门窗 | ||||||
地面 | ||||||
屋面 | ||||||
散水 | ||||||
其他质量问题 | ||||||
排查组成员签名 | 排查时间 |
附件2
农村政策性住房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表 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县市 | 乡镇 | 村(组) |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具体质量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 | 户主签名 |
… | ||||||||
… | ||||||||
… | ||||||||
乡(镇)责任领导签名:
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领导签名:
上一篇: 关于印发《昌吉州房...
下一篇: 昌吉州出台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