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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1 19:11: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1年,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州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昌吉州住建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治疆方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民法典、简明新疆地方史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周五政治学习,用好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按州党委编办要求组织开展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权责清单按“三级四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照州改革办重点改革任务要求编制“三张清单”,清单中共包含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内容44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内容5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内容37项,并明确了对应的情形、依据。“三张清单”已编制完成并印发至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三是认真做好“双公示”工作。根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工作要求,对2021年州住建局行政许可事项和立案处罚的案件进行公示。强化事前公开,在昌吉州政府网公布了权责清单和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内容。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要求执法检查前有计划有方案、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穿统一制式服装、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加强事后公开,严格执行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规定。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文字记录,统一使用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行政处罚格式文书,由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城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借鉴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规范音像记录。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州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36台、对讲机176台(其中,自治区住建厅为我州配备执法记录仪25台),在重大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加强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州本级及县(市)园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遵守案卷评查标准严格检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以查促学促改,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

3.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印发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修订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审会审理制度。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案件审理委员会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明确审核范围。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审议通过。明确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明确审核责任。建立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审会审理制度,所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由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规。同时,严格落实住建部《行政执法处罚裁量权基准》,保证行政处罚符合规定。

4.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要求县(市)、园区分别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截至目前,全州共录入421名执法人员。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一是要求各县(市)园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根据具体行业管理责任分工开展认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二是按照非市场主体名录库建设的要求,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名录库制定检查计划。根据自治区和自治州相关文件精神,州住建局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住建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昌州建执法〔2021〕4号),并赴各县市进行服务指导,制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无事不扰、利剑高悬,打造公平、法治、诚信的优质营商环境。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由住建局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法律特长和职能作用,参与州住建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及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过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制审核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助推州住建局法制审核工作行稳致远

(三)落实年终述法要求。州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已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严格落实《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召开案审会,依法严惩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培训考试工作。不在执法岗位、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予发证。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起草拟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学习法治思想,营造宣传氛围。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五月防震减灾日、六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组织实施宪法“六进”活动,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加强民法典、国旗法、国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三)学好专业法律,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通过邀请律师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住建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州住建局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在住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宪法法律宣传月”等重要宣传活动节点、重大活动期间、日常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集中时间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和住建行业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编印发放宣传单,引导和帮助管理服务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根植人心,打造依法办事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环境

(四)开展“以案释法”,发挥警示作用落实州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今年查办的24起涉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恶意竞标、工地扬尘治理等典型案例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和入企业释法工作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五)创新普法方式,营造法治环境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住建行业特色的文化作品,积极发挥LED显示屏、微信群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开展宪法宣传月主题展示活动及民法典、住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六)完成学习任务,提高法律素养。全局“法宣在线”学员均已按时完成全年学习积分不低于5000分的学习任务,在今年“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开展的公职人员年终学法考试活动中,州住建局参考率达到100%。通过“法宣在线”学习,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为规范文明执法奠定了扎实的法治基础。

、存在的问题

一是综合执法改革尚未完成。综合执法机构与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关系尚未理顺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较多的职责交叉和上下衔接不畅问题,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仍处于“半拉子工程”

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监管内容范围和监管要求的提高,城管执法工作量显著增加并呈现许多新的特点,按照国务院“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改革原则,始终面临行政执法只有“事”没有“人”。因人员编制不落实,保障经费“断顿”等原因,致使城管执法人员下沉街道、社区要求落实不到位。

三是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强。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五、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已完成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县(市)要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向乡镇、街道派驻执法力量,实施网格化管理,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其他县市要积极与县(市)党委政府对接,继续做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建设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是着力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通过法律培训和案卷评查等措施,不断提高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建设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建设行政执法队伍。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