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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 第四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1 18:21: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0/2019-000079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9-02-21
文  号: 昌州建质安监〔2019〕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 第四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昌吉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组织更多优秀施工企业参与申报第四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现将《关于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四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昌州市监办质〔2019〕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本地区的申报工作,并与2019年3月25日前将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2号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曹国举

联系电话:0994-2354679

箱:1256546887@qq.com

《关于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四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昌

州市监办质〔2019〕1号)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