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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17:35:51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3544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细度,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利用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等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着重规范并依法公开生态环境质量、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环评等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2023年共公开政务信息6750条,其中: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方网公开信息1002条、昌吉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876条、新浪微博公开信息28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办理答复更加规范、高效、便民,依申请公开受理数量呈现下降趋势。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全部依法按期办结,全面保障了公众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发布《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时督促有关科室、单位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制定《互联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确保信息公开合法、规范、及时、完整、准确。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转载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重要文件,依法依规公开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以图文等形式开展政策性解读。2023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件数11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州人民政府官网改版升级统一部署,在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子网开设部门要闻、通知公告、概况信息、政策解读、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环评)、生态环境等栏目,开拓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有效发挥了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2023微信、微博订阅量达38364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坚持将政务公开纳入局内部日常考核,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各科室(单位)分别抓”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狠抓问题整改。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与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沟通,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及整改时限,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7

107

2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八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自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等问题。对此,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建立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依申请公开协商交办机制,加强州本级与县市分局联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确保社会公众“最多申请一次”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充分借鉴国家和区州有关部门优秀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实质性、形象化、通俗化政策解读形式,尝试运用图表图解、动画、音视频等方式,对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时限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全方位解读,增进公众对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猜测,促进政策有效实施,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