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信息公示
2025年下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信息公示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下达昌吉州减排任务为:氮氧化物3153吨、挥发性有机物1044吨、化学需氧量397吨、氨氮17吨。截至2024年认定文件(新环综合函〔2025〕217号文),昌吉州氮氧化物完成3103吨、挥发性有机物1301吨、化学需氧量5410吨、氨氮490吨(除氮氧化物差50吨以外,其余3项均超额完成)。2025年底,我州继续通过重点工程减排、机动车减排,氮氧化物当年完成1032吨、挥发性有机物231吨。
综上,截至2025年底,昌吉州累计完成氮氧化物完成4405吨、挥发性有机物1532吨、化学需氧量5410吨、氨氮490吨。上述4项考核指标均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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