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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2024年9月声环境污染防治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24-10-23 12:52:41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声环境


(一)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状况

2024年,全州7个县市进行了区域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共设置了708个测点,累计监测面积230.46公里,覆盖人口73.38万人,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7.7-53.6分贝(A)之间,平均值为50.9分贝(A),比上年的50.5分贝(A),同比上升0.4分贝(A)。全州各县市中,有3个县市(呼图壁县、奇台县和木垒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好,占42.9%;有4个城市(玛纳斯县、昌吉市、阜康市和吉木萨尔县)为较好,占57.1%。

全州230.46平方公里的城区中,有42.9%的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好,声环境质量为较好的区域占57.1%,见表3-1。

影响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及所占比重为:社会生活噪声源占52.71%,交通噪声源占27.9%,工业噪声源占6.8%,施工噪声源占4.8%,其它噪声源占7.8%。

3-1   2024年昌吉州城市区域昼间噪声等级情况

城市网格覆盖覆盖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Leq(分贝A)质量评价
昌吉市10169.1526.7862.310.923.83050.9二级较好
阜康市10526.2510.5526.727.634.38.62.853.6二级较好
玛纳斯县9212.745.266.821.67.34.3053.2二级较好
呼图壁县10733.144.547.537.2314.940.30.0348.7一级
吉木萨尔县9215.917.446.928.46.617.50.652.4二级较好
奇台县10365.9216.395418.227.80049.6一级
木垒县1087.292.566129.79.30047.7一级
全州708230.4673.3852.9621.0422.293.350.3650.9二级较好

备注:区域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小于或等于50.0dB(A)为一级(评价为好),50.1-55.0为二级(评价为较好),55.1-60.0 为三级(评价为一般),60.1-65.0为四级(评价为较差),大于 65.0为五级(评价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