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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2024年5月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情况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6-14 11:34:34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大气环境

(一)监测范围

1.监测范围包括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以下简称“国控站点”)和自治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以下简称“区控站点”),共计13个。

2.国控站点:现有国控站点共计2个,其中亚心广场为 “十四五”调整点位,见表1-1。


表1-1        昌吉州国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序号县(市)站点类型站点级别站点名称
1昌吉市评价点国控新区政务中心
2评价点国控亚心广场


3.区控站点:全州涉及六个县市共计11个区控点(昌吉市因国控点故不设区控点),见表1-2。


表1-2   昌吉州区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序号县(市)站点类型站点级别站点名称
1木垒县评价点区控点璧山丽景小区
2阜康市评价点区控点阜康市实验小学
3评价点区控点文博中心
4评价点区控点褚家湾
5对照点区控点天山天池
6呼图壁县评价点区控点呼图壁县世纪风情园
7吉木萨尔县评价点区控点吉木萨尔县环保局
8评价点区控点吉木萨尔县公园站
9玛纳斯县评价点区控点玛纳斯县政务中心
10评价点区控点玛纳斯县旱卡子滩站
11奇台县评价点区控点奇台县人民公园


(二)监测指标

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NO2-NOX)、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能见度。

(三)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6项污染物。依据《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及《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有关问题的函》(环办便函〔2020〕76号)要求对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的颗粒物浓度进行审核及扣除工作,并作为评价、考核和排名依据。

(四)总体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4年5月,全州七县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1%,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PM10平均浓度为36µg/m3,同比下降7.7%;PM2.5平均浓度为12µg/m3,同比下降7.7%;SO2平均浓度为8µg/m3,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2µg/m3,同比下降14.3%;CO平均浓度为0.4mg/m3,同比下降20.0%;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为103µg/m3,同比下降5.5%。

全州七县市1-5月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9.9%,同比上升8.5%,重污染天气比例为4.2%,同比下降7.1%,PM10平均浓度为67µg/m3,同比下降23.0%;PM2.5平均浓度为39µg/m3,同比下降26.4%;SO2平均浓度为7µg/m3,同比下降22.2%;NO2平均浓度为22µg/m3,同比下降18.5%;CO平均浓度为0.8mg/m3,同比下降11.1%;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为88µg/m3,同比下降7.4%。

昌吉市5月优良天数为2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0.3%,同比下降9.7%,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46µg/m3,同比上升12.2%;PM2.5平均浓度为17µg/m3,同比上升6.3%。

昌吉市1-5月优良天数比例为67.8%,同比上升7.8%,重污染天气比率为9.2%,同比下降10.1%;PM10平均浓度为93µg/m3,同比下降20.5%;PM2.5平均浓度为57µg/m3,同比下降26.0%;SO2平均浓度为7µg/m3,同比下降12.5%;NO2平均浓度为30µg/m3,同比下降14.3%;CO平均浓度为0.9mg/m3,同比下降18.2%;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为93µg/m3,同比下降5.1%。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月份全州各县市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阜康市、呼图壁县、昌吉市。

(五)沙尘天气

2024年5月1日-5月31日,昌吉州发生6次局地性沙尘天气。

其中,受冷空气入侵导致的大风天气影响,5月2日出现局地性沙尘天气,影响范围为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和奇台县4个县市。

其中,受冷空气入侵导致的大风天气影响,5月6日出现局地性沙尘天气,影响范围为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和奇台县6个县市。

其中,受冷空气入侵导致的大风天气影响,5月9日出现局地性沙尘天气,影响范围为木垒县1个县市。

其中,受冷空气入侵导致的大风天气影响,5月12日出现局地性沙尘天气,影响范围为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和奇台县7个县市。

其中,受冷空气入侵导致的大风天气影响,5月15日至5月17日出现局地性沙尘天气,影响范围为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和木垒县6个县市。

其中,受冷空气入侵导致的大风天气影响,5月26日至5月27日出现局地性沙尘天气,影响范围为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和奇台县6个县市。

(六)降水状况

2024年5月,昌吉市共采集降水样品6个,实测样品的降水量16毫米。全市2个降水监测点的pH值范围为7.9-8.0,降水呈中性-偏弱碱性,未出现酸雨(pH值<5.60的降水)现象,属于非酸雨区(年均降水pH值≥5.60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