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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2024年2月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情况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3-14 10:20:08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大气环境


(一)监测范围

1.监测范围包括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以下简称“国控站点”)和自治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以下简称“区控站点”),共计13个。

2.国控站点:现有国控站点共计2个,其中亚心广场为 “十四五”调整点位,见表1-1。


表1-1        昌吉州国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序号

县(市)

站点类型

站点级别

站点名称

1

昌吉市

评价点

国控

新区政务中心

2

评价点

国控

亚心广场


3.区控站点:全州涉及六个县市共计11个区控点(昌吉市因国控点故不设区控点),见表1-2。


表1-2   昌吉州区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序号

县(市)

站点类型

站点级别

站点名称

1

木垒县

评价点

区控点

璧山丽景小区

2

阜康市

评价点

区控点

阜康市实验小学

3

评价点

区控点

文博中心

4

评价点

区控点

褚家湾

5

对照点

区控点

天山天池

6

呼图壁县

评价点

区控点

呼图壁县世纪风情园

7

吉木萨尔县

评价点

区控点

吉木萨尔县环保局

8

评价点

区控点

吉木萨尔县公园站

9

玛纳斯县

评价点

区控点

玛纳斯县政务中心

10

评价点

区控点

玛纳斯县旱卡子滩站

11

奇台县

评价点

区控点

奇台县人民公园


(二)监测指标

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NO2-NOX)、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能见度。


(三)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6项污染物。依据《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及《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有关问题的函》(环办便函〔2020〕76号)要求对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的颗粒物浓度进行审核及扣除工作,并作为评价、考核和排名依据。


(四)总体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4年2月,全州七县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7.0%,同比上升14.6%,重污染天气比率为15.8%,同比下降9.7%;PM10平均浓度为114µg/m3,同比下降13.6%;PM2.5平均浓度为80µg/m3,同比下降19.2%;SO2平均浓度为7µg/m3,同比下降30.0%;NO2平均浓度为29µg/m3,同比下降25.6%;CO平均浓度为1.1mg/m3,同比下降21.4%;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为90µg/m3,同比下降15.1%。

昌吉市2月优良天数比例为41.4%,同比上升16.4%,重污染天气比率为34.5%,同比下降8.4%;PM10平均浓度为158µg/m3,同比下降13.7%;PM2.5平均浓度为114µg/m3,同比下降20.3%;SO2平均浓度为7µg/m3,同比下降12.5%;NO2平均浓度为33µg/m3,同比下降25.0%;CO平均浓度为1.4mg/m3,同比下降26.3%;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为95µg/m3,同比下降17.4%。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份全州各县市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木垒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阜康市、昌吉市。


(五)沙尘天气

2024年2月1日-2月29日,昌吉州发生2次局地性沙尘天气。

其中,受冷空气入侵导致的大风天气影响,2月25日出现局地性沙尘天气,影响范围为奇台县等1个县市。

其中,受冷空气入侵导致的大风天气影响,2月27日出现局地性沙尘天气,影响范围为奇台县等1个县市。


(六)降水状况

2024年2月,昌吉市共采集降水样品2个,实测样品的降水量8.45毫米。全市2个降水监测点的pH值范围为7.8-8.1,降水呈中性-偏弱碱性,未出现酸雨(pH值<5.60的降水)现象,属于非酸雨区(年均降水pH值≥5.60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