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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2023年9月声环境污染防治进展情况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0-31 17:58:49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声环境

   (一)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状况

    2023年,全州7个县市进行了区域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共设置了747个测点,累计监测面积133.18公里,覆盖人口58.65万人,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6.1-54.7分贝(A)之间,平均值为50.5分贝(A),比上年的49.4分贝(A),同比上升1.1分贝(A)。全州各县市中,有3个县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和木垒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好,占42.9%;有4个城市(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和奇台县)为较好,占57.1%。

全州133.18平方公里的城区中,有42.9%的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好,声环境质量为较好的区域占57.1%,见表3-1。

影响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及所占比重为:生活噪声源占49.5%,交通噪声源占30.4%,工业噪声源占5.7%,施工噪声源占3.5%,其它噪声源占10.9%。

         3-1    2023年昌吉州城市区域昼间噪声等级情况

城市

名称

网格

(个)

覆盖

面积

(km2)

覆盖

人口

(万人)

一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二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三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四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五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Leq(分贝A)

质量

等级

评价

昌吉市

105

40.25

26.29

35.2

53.4

11.4

0

0

51.5

二级

较好

阜康市

120

7.5

6.3

31.7

25.1

26.7

14.9

1.6

53.3

二级

较好

玛纳斯县

104

12.74

5.2

66.8

21.6

11.6

0

0

48.1

一级

呼图壁县

100

7.84

4.5

67

20

11

2

0

49.0

一级

吉木萨尔县

103

19.04

7.65

21.4

23.3

39.8

15.5

0

54.7

二级

较好

奇台县

107

38.52

6.14

15

67.2

14

3.8

0

50.5

二级

较好

木垒县

108

7.29

2.56

61.10

29.80

9.10

0

0

46.1

一级

全州

747

133.18

58.65

33.5

45.2

17.0

4.3

0

50.5

二级

较好

备注:区域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小于或等于50.0dB(A)为一级(评价为好),50.1-55.0为二级(评价为较好),55.1-60.0 为三级(评价为一般),60.1-65.0为四级(评价为较差),大于 65.0为五级(评价为差)。

(二)城市区域夜间声环境状况

2023年,全州7个县市进行了区域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共设置了747个测点,累计监测面积133.18公里,覆盖人口58.65万人,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1.3-47.3分贝(A)之间,平均值为44.0分贝(A)。全州各县市中,有5个城市(昌吉市、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和木垒县)为较好,占71.4%;有2个县市(阜康市和玛纳斯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般,占28.6%。

全州133.18平方公里的城区中,声环境质量为较好的区域占71.4%,声环境质量为一般的区域占28.6%,见表3-2。

影响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及所占比重为:生活噪声源占50.0%,交通噪声源占32.0%,工业噪声源占5.5%,施工噪声源占3.0%,其它噪声源占9.5%。

         3-2    2023年昌吉州城市区域夜间噪声等级情况

城市

名称

网格

(个)

覆盖

面积

(km2)

覆盖

人口

(万人)

一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二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三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四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五级

覆盖

面积

比例(%)

Leq(分贝A)

质量

等级

评价

昌吉市

105

40.25

26.29

15.2

73.4

9.5

1.9

0.0

42.4

二级

较好

阜康市

120

7.5

6.3

12.5

25.8

25.0

25.9

10.8

47.3

三级

一般

玛纳斯县

104

12.74

5.2

65.9

21.7

12.4

0.0

0.0

45.1

三级

一般

呼图壁县

100

7.84

4.5

67.0

21.0

11.1

0.9

0.0

42.6

二级

较好

吉木萨尔县

103

19.04

7.65

11.7

37.9

40.8

9.6

0.0

44.8

二级

较好

奇台县

107

38.52

6.14

40.2

17.8

33.7

8.3

0.0

44.6

二级

较好

木垒县

108

7.29

2.56

61.1

29.8

9.1

0.0

0.0

41.3

二级

较好

全州

747

133.18

58.65

32.2

39.1

22.2

5.9

0.6

44.0

二级

较好

备注:区域夜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小于或等于40.0dB(A)为一级(评价为好),40.1-45.0为二级(评价为较好),45.1-50.0 为三级(评价为一般),50.1-55.0为四级(评价为较差),大于55.0为五级(评价为差)。

 

四、污染源执法监测

根据《2023年昌吉州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方案》,2023年9月,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委托自治区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昌吉州相关县市废水、废气排放企业开展执法监测工作:

(一)基本情况

9月,昌吉州执法监测共监测3家,其中涉废水排放企业3家(新疆高新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新疆准东金盆湾水林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总磷(以P计)、色度、总氮(以N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铬、六价铬、动植物油、石油类。

(二)超标情况

 9月执法监测的3家企业均达标排放。见表4-1。

4-1   2023年昌吉州废水执法监测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监测点名称

监测项目

排放浓度

取值单位

是否超标

超标倍数

新疆准东金盆湾水林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总排口

石油类

<0.06

mg/L


六价铬

<0.004

mg/L


pH值

7.20

无量纲


悬浮物

<4

mg/L


总铬

<0.03

mg/L


总磷(以P计)

0.08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4.4

mg/L


化学需氧量

26

mg/L


色度

2


氨氮(NH3-N)

0.163

mg/L


粪大肠菌群数

208

个/L


总氮(以N计)

3.83

mg/L


动植物油

<0.06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9

mg/L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农业园区污水厂排口(DW001)

色度

3


pH值

7.43

无量纲


悬浮物

<4

mg/L


粪大肠菌群数

92

个/L


氨氮(NH3-N)

0.341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10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6.0

mg/L


石油类

0.16

mg/L


总氮(以N计)

2.00

mg/L


动植物油

0.28

mg/L


总磷(以P计)

0.16

mg/L


总铬

<0.03

mg/L


化学需氧量

28

mg/L


六价铬

<0.004

mg/L


新疆高新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总排口

总铬

<0.03

mg/L


总氮(以N计)

2.88

mg/L


氨氮(NH3-N)

0.112

mg/L


六价铬

<0.004

mg/L


化学需氧量

20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5

mg/L


粪大肠菌群数

62

个/L


pH值

7.87

无量纲


石油类

<0.06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5.2

mg/L


总磷(以P计)

0.02

mg/L


悬浮物

<4

mg/L


动植物油

<0.06

mg/L


色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