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4〕186号
关于新疆双杰新能源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新疆双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新疆双杰新能源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割、焊接颗粒物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扇排至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抛丸除锈粉尘经封闭负压状态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至沉降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0m高排气(DA001)排放。漆雾经封闭负压状态收集后使用DPA纸箱过滤器过滤后经20m高排气(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经封闭负压状态收集后使用80K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备(在线)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0m高排气(DA002)排放。丝印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后接入80K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0m高排气(DA002)排放。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内VOCs浓度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烟道经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园区下水管网,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噪声治理措施:采用消音、隔音、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包装废料、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产生的废滤芯和滤筒除尘器产生的废滤筒分类回收后综合利用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边角废料、废钢丸、废焊料焊渣回收后外售综合利用。喷漆、丝印过程产生的废漆、废漆桶、废油墨桶、废DPA纸箱、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油墨经收集后暂存于移动式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VOCs:1.209t/a,颗粒物3.787t/a。从2021-2023年民用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量中核减,颗粒物:3.787t/a,从2021年关停淘汰4家供热站替代减排量中核减(见附件)。
四、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七、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及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名称 | 替代量(t/a) | 污染物替代来源 | 替代源 | 原有总量指标(t/a) | 上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VOCs | 1.209 | 2021-2023年民用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量 | 煤改电 | 23.607 | 14.644 | 13.435 |
颗粒物 | 3.787 | 2021年关停淘汰4家供热站能源替代减排量 | 关停 | 38.78212 | 14.234 | 10.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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