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4】180号 关于飞乐云海木垒县新能源配套产品综合生产厂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7-12 17:16:18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4〕180号

关于飞乐云海木垒县新能源配套产品综合生产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飞乐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飞乐云海木垒县新能源配套产品综合生产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新型产业及轻工业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21′49.469″,北纬43°57′20.477″。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升降梯、净空监测系统生产车间、机舱罩、轮毂罩生产车间、库房、综合楼、检测中心、动力中心、宿舍楼、食堂及门房等。建设规模为年产机舱罩、轮毂罩600套、升降梯1500套及净空监测系统2500套。升降梯工艺流程为切割、组装、实验、成品。净空监测系统工艺流程为组装、成品。机舱罩、轮毂罩工艺流程为模具准备、模具处理(使用胶衣树脂、脱模剂)、铺设纤维层、合膜密封、树脂导入、固化保压、脱模修整、组装成品。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占总投资的0.43%。

根据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的审查意见(木县环评字〔2024〕23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经我局2024年第十五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上胶衣、树脂导入、固化过程在封闭的房中房进行,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不低于90%;风机风量15000m3/h),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去除效率不低于85%),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的限值,厂界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由木垒县城乡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树脂桶、胶衣桶由原厂家回收;废玻纤、废模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树脂桶、胶衣桶、废玻纤、废模等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等量替代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217t/a,从2021-2023年民用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削减量中解决(见附件)。

六、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七、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等量替污染物替代来源替代源基本情况原有总量指标(t/a)本次替代后剩余量(t/a)
挥发性有机物0.2172021-2023年民用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煤改电23.60714.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