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4】113号 关于木垒县恒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路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5-23 12:47:02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4〕113号

关于木垒县恒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路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木垒县恒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木垒县恒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路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州木垒县白杨村。项目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0°23′40.315″,北纬 43°47′47.964″。用地面积17982㎡。项目租赁白杨村用地,总建筑面积6725平方米,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办公室、宿舍、停车场及绿化面积等。建成后可年产300万平方米马路砖、10万块路界石、10万块路沿石及1万米水泥排水管。其中路界石和马路砖公用生产线1条、水泥排水管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6万元。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属于补办环评,已完成未批先建罚款缴纳(昌州环罚字〔2022〕2-01号)。

该项目已经我局2024年第十次联审会审议通过,根据乌鲁木齐云创环安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的审查意见(木县环评字〔2024〕9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搅拌须在密闭车间进行。投料、搅拌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不得低于90%)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堆场硬化且三面封闭,顶部加盖彩钢板,对物料进行编织覆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加盖苫布,控制无组织粉尘。无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过程中搅拌机清洗用水全部用泥浆泵抽取,回用于生产。自然养护水全部自然蒸发及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合理布局设备安装位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灰尘、废渣、沉淀池底泥、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全部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废包装袋及破损的模具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机油、废润滑油收集于带标志的废油桶中暂于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4.44t/a。指标从木垒县2021年淘汰关停8家砖厂削减量中解决(见附件)。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  名称替代总量(t/a)污染物替代来源替代企业基本情况原有总量指标(t/a)上次替代后剩余量(t/a)本次替代后剩余量(t/a)
颗粒物4.44木垒县2021年淘汰关停8家砖厂2021年关停淘汰8.7078.68394.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