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6〕40号
关于新疆油田采气一厂2026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油田采气一厂2026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昌吉州呼图壁县,东北距呼图壁县城47.3km。本项目外输管线位于呼图壁县及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钻2口采气井,分别为齐新3003井和齐新3004井,井深分别为3300m和3800m,均采用三开水平井井身结构,一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将麓探1井(勘探井)转为生产井。齐新3003井和齐新3004井设计天然气产量均为3万m3/d,均无凝析油产生,麓探1井设计天然气产量为20万m3/d,凝析油产量为25.6t/d。齐新3003井和齐新3004井每口井配套建设1座规模为4万m3/d的撬装天然气处理装置。本项目新建麓探1井至呼图壁天然气脱水脱烃站的单井采气管线11.7km,线路沿线新建1座中间加热区(电加热);新建呼东1井露点控制站至呼图壁储气库外输管线4.5km,配套建设配电、仪表自动化、道路、消防、给排水等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110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8%。
根据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报告书》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统筹利用现有道路、严控作业带宽度,减少工程临时占地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在选址、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避免破坏野生保护植物。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控制井场占地面积,管道施工严格限定作业范围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作业方式;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以利于植被自然恢复。运营期加强设备日常运维与巡检,及时排查并处置环境风险隐患。项目服役期满后,应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采取安全措施处置报废管线,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开展固井、封井工作,防范次生风险和防止污染。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地貌。落实《报告书》要求,强化防风固沙、预防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措施。项目占地应依法取得相关手续,对占用土地进行补偿和生态恢复,相关手续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集输和处理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和燃气发电机烟气。天然气集输和处理均为密闭流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燃气发电机以处理后的天然气为燃料,燃气发电机烟气中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齐新3003和齐新3004井橇装CNG处理装置分离出的采出水,以及井下作业废水。生产废水均排至储罐,由罐车拉运至红山嘴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Ⅲ级要求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送至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井口处、放喷池、橇装天然气处理装置区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和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分子筛、废滤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呼图壁天然气脱水脱烃站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暂存(85.5m2),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按照标准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工程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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