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关于新疆高昕智芯能源有限公司3GWh储能电池模块集成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4-24 12:16:45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6〕38号

关于新疆高昕智芯能源有限公司3GWh储能电池模块集成制造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高昕智芯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高昕智芯能源有限公司3GWh储能电池模块集成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孵化园内,租赁孵化园现有标准化厂房2#厂房,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2'23.821",北纬43°57'16.266"。项目区东面为孵化园道路和空置厂房,西面为孵化园道路和在建厂房,南面为孵化园道路,北面为孵化园空置厂房。项目对生产车间内部进行改造后安装生产线,生产车间划分为生产区、仓储区、动力区,购置最新磷酸铁锂电池PACK、电池舱集成生产设备及测试设备,建设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共设置1条PACK集

成生产线和1条电池舱集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3GWh磷酸铁锂储能电池PACK包和电池舱。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

根据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的初审意见(吉环项审发〔2026〕4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集成盖板焊接采用激光焊接,焊接产生的少量烟尘经焊接设备配套烟尘收集器负压收集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液冷板涂胶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要求的有机硅胶料,供胶系统和涂胶系统采用自动化设备,涂胶作业在密闭操作间内进行,涂胶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和模拟淋雨试验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投运前,进入吉木萨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投运后进入园区吉木萨尔北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保持设备良好工况、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冷却液桶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统一外售处理;废胶、废胶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3日